首页 举报信箱 院长信箱 联系我们
本院概况党政建设司法为民新闻中心审判工作执行动态法官文苑法官风采裁判文书案例选萃诉讼指南法院公告
首页>>审判工作>>新闻内容
保和谐,促稳定
新闻来源: 作者:葛作礼 添加日期:2008-9-8 8:17:31 责任编辑:张祥权

西乡法院民二庭践行“执法为民”、“服务大局”法治理念

西乡县法院民二庭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践行“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学到的精神贯彻到案件的审理之中,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取得了预期效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社会稳定是我国社会经济较快较好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我国各级各部门的重要任务和职责,这在2008年的工作中显的更为突出和重要。西乡县法院民二庭通过审理案件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防止发生新的矛盾和纠纷、产生新的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首先,西乡县法院民二庭直接参与了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的审理。在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排查工作中,民二庭负责复查了史兴元不服其与史兴林继承纠纷案,该案随后作为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的重点案件后,民二庭继续承办该案。奥运会召开在即,史兴元多次到北京上访,中省市县明确要求必须在20086月底前结案,必须要让史兴元在此时间之前明确的、书面表示不再赴京赴省上访。因案件敏感重大,时间紧迫,民二庭和城关镇政府、南关社区居委会分工合作,对史兴元制定了严密的监控预案,落实了严格的监控措施。民二庭的法官定期找史兴元作思想工作,特别是5.12汶川大地震期间,民二庭、城关镇政府、南关社区居委会分别对史兴元进行慰问,询问其各方面情况,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新建,县法院院长邓亚波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给史兴元作思想工作,解释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说明原来案件的处理结果是正确的。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史兴元最终写出了不再上访、彻底息诉服判的书面保证,如期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其次,西乡县法院民二庭审理的破产案件,件件都涉及众多债权人的利益,更涉及广大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其间还夹杂着政府税费部门的利益,可以说每一件破产案件都是利益交织、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审理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但民二庭在破产案件审理中,认真贯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政法机关要更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观念,既要保证社会稳定,避免出现群体性上访,又要保证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破产企业退出市场。民二庭在每一个破产案件的审理中,首先确保破产财产价值变现最大化,其次是切实维护广大破产企业职工的利益,落实职工的“三金”资金。民二庭先后审结了高川供销社破产案件、县农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县生资公司破产案件,均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陕西省信息总公司技术支持
地址:陕西省西乡县梅苑路31号 邮编:723500 电话:0916-6221220
传真:0916-6228000 Email: xxfy@xxfy.org.cn
------陕ICP备05003763号------